大会时间:2025年4月20-22日
大会地点:浙江·嘉兴
大会网站:ecotox2025.scimeeting.cn
摘要投稿截止:2025年3月10日
微信推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YLzat3wLKZArgMqN90_Jg
化学品污染导致的生态环境受损与人体健康风险问题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热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随着环境法治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环境权益意识的日益增强,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逐渐增多,司法鉴定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即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目前,生态环境部针对环境损害鉴定的总纲和关键环节、环境要素、基础方法等已颁布实施系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为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由于化学污染的复杂性、生态环境系统的脆弱性以及司法鉴定的严谨性要求,该领域的司法鉴定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第十届全国生态毒理学大会”设置“化学品污染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题学术讨论会,旨在汇聚环境科学、化学、生态学、法学、司法鉴定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从化学污染物的识别、迁移转化和来源追溯、生态损害评估与鉴定等方面共同探讨化学品污染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前沿理论与方法、鉴定技术及应用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本次会议设置以下几个讨论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注册方式统一按照“第十届全国生态毒理学大会”要求(ecotox2025.scimeeting.cn)。请在会议注册时,在您想参与的专题会议列表中选择“专题30 化学品污染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有口头报告的摘要需要在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由专题会议组织单位遴选。专题会议的优秀论文将由会议召集人推荐给《生态毒理学报》优先录用。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召集人:王伟 研究员)嘉兴南湖学院,刘劲松 副教授,liujinsong@jxnhu.edu.cn,15810061877
发票咨询:ecotox_invoice@163.com
大会网站:ecotox2025.scimeeting.cn
会议通知_第一轮_第十届生态毒理学大会-财务报销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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